北美LED燈具ENERGY STAR? 能源之星計劃詳解
摘要: 針對現(xiàn)今市場的觀察與對未來的展望,EPA 和 DOE 正積極推動 ENERGY STAR? 計劃的強化措施,包括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由制造商提出參與ENERGY STAR?計劃的全新產品,必須通過EPA認可的認證機構(EPA-recognized CB)審核,并根據(jù)特定條件完成認可測試(Qualification Testing),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標志。
ENERGY STAR® 標志是由美國環(huán)保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和能源部 (Department of Energy, DOE)共同創(chuàng)建,旨在保證所列管產品的能效符合法規(guī)要求。針對現(xiàn)今市場的觀察與對未來的展望,EPA 和 DOE 正積極推動 ENERGY STAR® 計劃的強化措施,包括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由制造商提出參與ENERGY STAR®計劃的全新產品,必須通過EPA認可的認證機構(EPA-recognized CB)審核,并根據(jù)特定條件完成認可測試(Qualification Testing),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標志。
除了能效規(guī)范的符合性,針對 LED 燈具,其必須同時滿足相對應的安全要求才可進入美國市場。
ENERGY STAR® 照明產品標準的近期發(fā)展
美國能源之星的發(fā)展歷程,從光源種類可分為LED光源和傳統(tǒng)光源,LED光源的照明產品包括LED燈泡和LED燈具,傳統(tǒng)光源的照明產品包括使用白熾燈,HID燈,螢光燈的燈具和緊湊型螢光燈泡。
目前ENERGY STAR® 照明產品標準正在進行整合工作?,F(xiàn)行燈具類產品規(guī)范共有4本:燈具、一體式 LED燈泡,以及緊湊型節(jié)能燈和裝飾燈串。這些規(guī)范分別由美國EPA 和 DOE制定,但因存在了要求不統(tǒng)一,涵蓋產品少等缺點,長期以來無法全力滿足業(yè)界需要。
簽于此,現(xiàn)階段標準將計劃整合為三大部份:燈具、家用(替換型)燈泡以及裝飾燈串。
具體簡單描述如下:
• 緊湊型螢光燈泡CFL V4.2, 生效時間為2008年12月2日。
• LED燈泡Integral LED Lamps V1.4, 生效時間為2010年8月31日。
• 燈泡產品(針對LED燈泡,和緊湊型螢光燈泡)Lamps V1.0 也正在討論當中。 預計會在2012年中發(fā)布。此標準將會取締上面CFL V4.2及Integral LED Lamps V1.4,合并成最新的Lamps V1.0。
• 燈具產品(針對LED燈具和使用傳統(tǒng)光源的燈具)Luminaires V1.0, 生效時間為2011年10月1日。但是V1.0在生效前,在2011年7月1日就被Luminaires V1.1取締。Luminaires V1.1將會在2012年4月1日生效。
• 裝飾燈串(Decorative Light Strings) V1.5也在更新當中, 為了會取締V1.4標準。
所以按照以上發(fā)展趨勢,照明產品的能源之星要求經過整合歸類將會分為燈具 (Luminaires)和燈泡(Lamps)兩套要求。加上裝飾燈串共3部標準。
燈具類 ENERGY STAR® 標志簡介
• 性質:自愿性標志
• 要求:能源效益
• 涵蓋地區(qū):美國及加拿大
• 主要標準:LM-79、LM-80、TM-21-11
• 管轄機構:美國環(huán)保署 (EPA) 和能源部(DOE)
• 測試報告要求:需由 EPA 認可的認證機構(EPA-recognized CB) 提供第三方測試報告
• 認證有效期:不同產品有不同的有效期規(guī)定,一般會跟著標準的更新期效而定
• 后續(xù)跟蹤檢驗:透過抽驗的方式進行年度驗證測試
標準與測試詳情
LM-79:主要是描述燈具和燈源的測試方法,涉及積分球和分布式亮度計。
LM-80:主要牽涉 LED 對象的壽命(如LED 器具、LED 矩陣 (Array)、LED 模組、LED 組合等),所要求的測試專案涵蓋燈具效率、功率因素、最小光通亮、區(qū)域流明、相關色溫、顯色指數(shù)等光電參數(shù)的測量,另外也包含現(xiàn)場溫度測量等與產品壽命相關的測試。
TM-21-11:預測 LED 光源的表現(xiàn)與壽命。
年度驗證測試(市場抽查最常見)
美國 EPA 規(guī)定每年對流通于市場買賣的產品進行1至2次的隨機檢查,產品被選中的制造商,可自行尋找 EPA 認可(Accredited)及/或核可 (Approved) 的實驗室。一般會由該實驗室從市場上抽取樣品,并根據(jù)相對應的規(guī)范進行獨立性評估。此測試報告在 EPA 認可的認證機構 (EPA-recognized CB) 審核后,將再提交至 EPA ,以確保產品仍持續(xù)符合規(guī)范的能效需求合規(guī)的能效。
安全 + 能效
UL 在中國廣州南沙建立了首屈一指燈具實驗室,使UL成為首家可同時提供 UL 安全認證與美國政府認可的 ENERGY STAR® 計劃的測試機構。UL 南沙檢測服務中心擁有世界級的先進測試設備,包括最新的分布式光度計,積分球及LM-80測試系統(tǒng)。UL可針對照明設備等多數(shù)電器電子產品,提供光電性能測試以及能源能效測試等服務。此外,UL 檢測服務中心的照明光源 LED 燈具測試實驗室,是目前全球規(guī)模最大的 LED 燈具及光源性能測試實驗室之一。UL檢測服務中心是少數(shù)獲美國能源部批準的燈具ENERGY STAR® 認可實驗室。 透過UL深厚的燈具檢測能力與能量,全球LED燈具制造商可以獲得更完善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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