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文體中心亮化工程
發(fā)布時間:2014-09-17 聯系人: 李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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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文體中心亮化工程已由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經濟和發(fā)展改革委員會以烏經開經[2011]19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建設工程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文體中心亮化工程 2.2 建設地址: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云臺山街 2.3 建筑規(guī)模:建筑面積47770㎡,電壓不超過380V 2.4 工程投資額: 350萬元 2.5 招標范圍和內容: 本項目全套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施工工作內容 2.6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14年10月2日,計劃竣工日期:2014年11月6日,總工期:36(日歷日) 2.7 本工程招標共分1個標段。 3.投標人報名 本招標項目投標人報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設工程招投標網上報名。 投標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19時(法定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北京時間,下同)。 4.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4.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外省企業(yè)已辦理進疆備案。 4.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3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擬采用的方式為: 資格后審。當采用綜合評估法,且報名的潛在投標人在15家以上時,招標人可以在發(fā)售招標文件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4.4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評標辦法:工程量清單-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新疆建設工程招投標網上發(fā)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建設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烏魯木齊市維泰南路1號 郵 編:830000 聯 系 人: 張 紅 招標代理機構: 新疆建投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烏魯木齊市嵩山街257號 郵 編: 830026 聯 系 人: 李培元 |
| 有效期至: | 2014-09-22 |
| 地點: | 新疆-烏魯木齊市 |